7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,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处58万元罚款。
同时,钟某明(时任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对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处2.9万元罚款。
责任编辑:秦艺
配资公司配资网站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